公 示
经党组织培养考察,鲍华等1名同志预备期已满。根据校党委组织部《关于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的意见》精神,党员和群众对以下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如有意见或建议,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于2013年9月13日前向院党委或校党委组织部反映。
具体公示名单如下:
11、12级本科生联合党支部:鲍华(121210219)
院党委电话:84965103
信箱号码:将军路校区583信箱
电子邮箱:hqabc@nuaa.edu.cn
校党委组织部电话:84892749
信箱号码:明故宫校区363信箱
电子邮箱:nhzzb@nuaa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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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9月6日